据媒体报道,近日,南开大学多名老师被实名举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对此,南开大学官微发布通报,称“在此前处置基础上,对相关问题进行再调查再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对三名被举报的教师分别做出“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给予其解聘处理”“记过处分,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的资格”“给予诫勉谈话处理”。此外,相关涉法涉诉问题正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
从实名举报引发网络舆情,到做出回应、处理,学校反应速度是很快的。5月10日,学校相关负责人回应媒体时称,学校已经关注到此事,收到对于三位教师的实名举报,正在进行调查处理。5月13日,校方就通报了以上相关事件的调查结果。这值得肯定。然而,据媒体报道,根据一名女生在网上称,已实名举报南开大学教授李某某两年,李某某在有家室的前提下诱骗她产生婚外情,同时与多名女子有关系。后来要分手,又威胁她不准公开他们关系。而这次学校的调查、处理,也查证“李某某存在与女性有不正当关系等问题,严重违反师德师风”。也就说是,在引发舆情之前,相关举报已经有两年,为何学校迟迟没有进行调查、处理呢?
从引发网络舆情之后的学校调查、处理看,虽然涉及法律责任部分还需纳入法律程序处理,但涉及违反师德规范、校纪校规的相关调查、处理并不复杂,否则,怎么可能在几天之内就完成调查、做出处理,回应舆论的关切?
为何在引发舆情之前,调查、处理很难推进,而之后,就可进入调查、处理的快车道?这是否有“舆情治理”之嫌?把本来可通过正常程序调查、处理的校内事件,闹成公共事件,不但增加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也对学校的办学声誉造成严重伤害。
推进依法治教,维护健康的教学、管理秩序,以及师生的合法权益,应该建立并完善师生举报、投诉的应答机制。对于涉及师德、学术不端等的举报,学校在接到举报、投诉的第一时间,就应根据举报所涉问题的性质,由教师伦理委员会、学术规范委员会组成独立的调查组,进行独立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没有这样的处理机制,就会发生对于举报、投诉,采取不回应、不调查、不处理的应对方式,最终“迫使”举报者发帖,寻求媒体曝光,通过舆论向学校施压。面对沸沸扬扬的“舆情”,学校也就不得不启动调查。
这种处理方式,是存在诸多问题的。首先,学校是把举报、投诉视为“家事”“丑闻”,不愿意直面,希望“能拖则拖”,而这是对当事人不负责任的。如果被举报者确实存在问题,这是漠视举报者受到的伤害,包庇、纵容被举报者;而如果被举报者没有如举报者举报反映的问题,那被举报者则一直背负嫌疑人身份。
其次,师德问题、学术不端问题,这不是“私事”,而是“公事”。个别教师有师德问题,属于个体问题,学校严肃处理,表明有自净能力,而学校不严肃处理,则反映整体环境存在问题。
我国一直高度重视教师师德建设。对涉及师德问题的举报,应严肃对待,不论涉及谁,只要出现举报,都一查到底,根据调查结果,依照师德规范做出处理。这是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教师、学生最好的规则教育。而且,应该把调查、处理结果,不惜“自揭家丑”,在校内进行公开通报,作为典型案例,教育师生要遵守行为规范。
熊丙奇
(作者是知名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编辑:唐炜妮】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