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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观点新媒体获悉,阳光城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云南继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继光房地产”)接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昆明分行”)提供的2000万元融资展期,展期期限18个月,同意作为担保条件:云南继光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以云南继光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同时阳光城对云南继光房地产该笔融资展期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10.7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0.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592.4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25.6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20.2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1.12%。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23.3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9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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